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民文明行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家长,亲爱的同学们: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高荣誉,也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市民文明行为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创造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我们诚邀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为创建珠海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
一、做珠海美德少年
各位同学要自觉践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说话,礼貌待人;告别不文明行为,做到上下学时段不乱扔垃圾、不乱穿马路、不讲粗话脏话,乘坐公交上下车排队,不拥挤,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共同为美丽珠海添砖加瓦。
二、做孩子文明好榜样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每一名家长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以身作则,做孩子文明好榜样。要自觉学习并遵守《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文明行车,不打尖插队,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乱停乱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大声喧哗,不断加强个人品德建设、家庭美德建设,传播文明新风。
教师是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要努力提高自身修养,躬先表率,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崇高的典范激励学生。
三、做文明城市创建者
老师家长们要以主人翁姿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文明素养,带领孩子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活动中,参加学校、社区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做文明城市的义务监督员,敢于制止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希望同学们主动宣传文明新风,小手拉大手,积极动员家人齐心创造团结友爱、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一起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和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珠海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愿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热情去传播文明,用行动去守护文明,共同争做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为建设文明珠海付出我们的努力!
珠海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