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学校编辑: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重点推进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等在内的8个领域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意见》同时提出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到2015年,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创新集聚区;基本建立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政策体系。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基本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相关分析人士指出,在扩大内需成为发展战略基点的大背景下,高技术服务业有望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而驶上发展的快车道。
市场驱动,创新发展
当前,国民经济各行业对高技术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基于高技术和支撑科技创新的新兴服务业态不断涌现,高技术服务业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不得不承认,我国高技术服务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体系不完善、创新能力不足、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高端人才短缺等诸多突出问题,不能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
为此《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出发,把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产业。此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曾提出,“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软件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增值和互联网业务,推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
针对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国家将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例如,“在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培育高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同时,为提升我国信息基础设施能力和水平,创造光纤宽带等发展的政策环境,国务院要求,“切实落实并完善居民小区光纤接入建设等方面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以基础设施升级促进信息服务业务发展。”
此次新发布的《意见》明确,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及电子商务服务等将在未来获得重点支持。在信息技术服务方面,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业务,着力推进网络技术和业务创新,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在数字内容服务方面,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数字学习等服务,大力推动数字虚拟等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在电子商务服务方面,重点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相关机构建立可信交易服务平台。
《意见》还同时要求,发展高技术服务业要坚持“分类指导、市场驱动、创新发展、开放合作”的原则。
“分类指导,即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高技术服务业实际情况,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改革试点、政策扶持、规范管理等措施,着力培育服务企业,实现高技术服务业市场化发展;市场驱动,即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专业化分工,培育新兴业态,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实现高技术服务业规模化发展;创新发展,即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外部条件,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开放合作,即引导高技术服务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全球高端服务转移,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政策支持更加给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有关负责人在部署2012年工作时提出,要全面实施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布实施“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进一步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支持政策,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意见》的发布将使高技术服务业,在财税、拓展融资渠道、完善市场环境、深化对外合作等诸多方面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
《意见》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协调落实好国家支持科技创新、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大财税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资金渠道,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技术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技术服务产业化专项,进一步统筹在岸和离岸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同时,拓展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和管理规定,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继续推动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推动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境内外特别是境内创业板上市,加快推进全国性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拓展高技术服务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按照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市场化服务。建立和完善高技术服务业技术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职称评价体系,促进规范化发展。加快制定高技术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完善统计方法和统计目录,加强统计调查和运行分析。
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八个重点领域
(一)研发设计服务
突出研发设计服务对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关键作用,建立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壮大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提高研发服务能力,创建特色服务平台。加强科研资源整合,发展研发服务企业,鼓励企业将可外包的研发设计业务发包给研发设计企业。引导跨国公司和海外高端人才在华设立研发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和实施示范工程,完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研发设计交易市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设计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知识产权服务
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服务,加强规范管理。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使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低成本地获得基础信息资源。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涉外事务处理能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和品牌。加强标准信息分析和相关技术咨询等标准化服务能力。
(三)检验检测服务
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培育第三方的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计量、认证技术服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农业等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由提供单一认证型服务向提供综合检测服务延伸。
(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建立具备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等多种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新型转化实体,发展包括创业投资、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等多种业务的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大学科技园等机构的服务能力,推动市场化运营。
(五)信息技术服务
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依托宽带光纤、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业务,着力推进网络技术和业务创新,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加强软件工具开发和知识库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和信息服务转变,完善电子信息产品售后服务。进一步增强承接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能力,着力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外包品牌。
(六)数字内容服务
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化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和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创新,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数字学习等服务,大力推动数字虚拟等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推进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等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
(七)电子商务服务
重点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相关机构建立可信交易服务平台。加快促进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骨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八)生物技术服务
大力完善生物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新业态。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及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形成具有特色的研发外包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胚胎工程、细胞工程、分子育种等现代生物农业技术服务,加速生物技术成果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生物环保技术服务。以国家生物信息共享体系为载体,开展生物信息技术服务和国际合作。